酒駕零容忍鐵腕開罰 專案裁累計547萬餘元還有土地和及建物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為配合政府宣示酒駕零容忍政策不遺餘力,自去12月20日至今年1月11日止,依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指示,加強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之執行,以遏止酒駕事件持續發生,並伸張公權力,確保用路人之安全。在專案期間,總計徵起547萬3,476元,共計查封土地136筆、建物12間、汽車1輛、動員137人次及實施現場執行126次,後續仍從嚴從速辦理,遏止酒駕行為,以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與財產之安全。


宜蘭分署表示,有關酒駕裁罰執行專案,在從嚴、從速積極執行下,大有斬獲,目前己經移送多起案件,其中宜蘭縣一名林姓男子於109年7月16日因拒絕酒測且無照駕駛遭罰18萬元,挨罰不到1個月,又於109年7月30日再度因拒絕酒測且無照駕駛受罰36萬元,林男另滯納多筆健保費及交通罰單,未依限繳納經移送宜蘭分署執行,移送金額高達57萬多元,宜蘭分署多次核發執行命令均未執行到財產,又神隱搞失蹤,目前宜蘭分署己將人限制出境,不排除聲請法院裁定拘提林男並對其仍有的保險金進行清償計畫。另外,壯圍鄉年約52歲的李姓男子,於106年10月13日,酒駕上路二次,共被裁罰7萬3,200元罰鍰,尚欠5萬2,400元未繳,移送機關遂於107年11月28日移送宜蘭分署執行,多次催繳不成,宜蘭分署於是發文查封李姓男子名下位於宜蘭縣壯圍鄉的土地,李姓男子始火速抱款繳清,全案最終順利徵起。
此外,宜蘭縣的卓姓男子行徑就更為離譜,竟然5年內有3次酒駕行為,經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裁罰21萬元,催繳未果,於111年6月移送宜蘭分署強制執行。經查卓男於111年2月至8月曾因另案酒駕入監獄執行,為免其存有拒繳之心態,宜蘭分署與移送機關之同仁遂遠至卓男名下共有位於南澳鄉之不動產進行查封及現場訪視等執行手段。卓男的親戚表示,卓男的母親對於兒子屢次酒駕的行為很傷心,已經無話可說,希望卓男能夠記取教訓,不想再被執行財產了。

酒後駕車除嚴重危害交通公共安全,更對他人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威脅,政府已屢次宣導切勿酒駕,然酒駕肇事致人死傷案件仍層出不窮,宜蘭分署呼籲民眾不要挑戰政府防制酒駕的決心,如收受各執行分署或交通監理裁決機關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無法一次清償,請主動聯繫各執行分署洽詢分期事宜,以免愛車、存款、薪水、甚至不動產遭查扣,得不償失!